長沙晚報8月29日訊(全媒體記者 周輝霞)不正當競爭擾亂市場秩序,阻礙生產力的發展。進入市場的主體都希望有一個公平有序的競爭環境,但在商業競爭中,一些銷售行為看上去是銷售技巧,實際上卻觸碰了反不正當競爭的紅線,擾亂了市場秩序,損害了消費者的權益。記者28日從湖南省市場監管局了解到,今年該局聚焦市民關注的食品等重點領域,開展專項行動,依法查處了一批不正當競爭行為的案例。
湖南幻影貿易有限公司是東莞市xx保健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益陽地區xx產品經銷商,其銷售的“xx初戀型(熱戀型、狂戀型)蘇打酒”與東莞市xx保健飲料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“xx蘇打酒(配制酒)(純情、誘惑、夢幻)”屬于同類產品,銷售對象基本相同。 經過有關機構對兩款產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是否存在相同、相似或不同進行司法技術鑒定,鑒定意見為兩款產品構成整體相似。本案中,當事人擅自使用與他人有一定影響的商品名稱、包裝、裝潢等近似的標識銷售“xx初戀型(熱戀型、狂戀型)蘇打酒”的行為,構成混淆行為,被處沒收違法商品1508件,并罰款966792.96元。
1元/個的瓶蓋費看上去是小數目,構成的是商業賄賂行為。湘潭市金珅商貿有限公司為提高xx品牌酒市場占有份額,通過向餐飲店的服務員支付瓶蓋費(1元/個),激勵其在消費者買酒或點餐時推廣自家的啤酒,達到提高市場份額、排擠競爭對手的目的。經查,該行為擾亂社會市場經營秩序,構成商業賄賂。當事人被責令立即改正違法行為,沒收違法所得10305元,并罰款15萬元。